沈帥青:港加班文化盛 落後同區發展

職場

發布時間: 2016/12/29 08:00

最後更新: 2016/12/2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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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標準工時委員會料於下月底向政府提交報告,有媒體引述消息稱,報告不會列明建議工時、超時補水水平等,僅會交由傭資雙方於僱傭合約內自行商討,顯然落後區內大勢。

據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簡稱ILO)2012年的報告,亞太區勞工狀況不算特別優厚,但近半(46%)已訂立介乎40至45小時的標準工時,包括新加坡。即使印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等少數沒設立單一全國上限,亦起碼有行業的日時、周時限制,香港若僅交由勞僱雙方洽談工時,則連南亞發展中國家的既有法規都比不上。

按照瑞銀今年初公布的統計,港人每周工作50.1小時,冠絕全球71個城市,遠遠拋離次席的孟買逾6小時,實可歸咎於缺乏勞工保障,令不健康的加班文化大盛。以會計界為例,會計專業發展基金前年發現,35歲以下年輕會計師加班多過年長同事,達8.5小時,卻有近八成不獲補償,還反被質疑工作時忙着玩手機,降低了效率。

資方曾引述政府報告質疑,員工薪酬額外成本最多可達103.8億元。不過,ILO分析,設立標時短期縱會令勞工成本上升,長期來說,僱員卻更有動力加快完成工作,有助降低總工時。人非機器,精力、體力皆有限,史丹福大學學者John Pencavel的研究便顯示,當工人每周工時超過50小時,每小時生產力會持續下滑,希望賺盡的僱主不應視若無睹。

本地僱主認為標準工時會推高失業率,德國學者Axel Borsch-Supa的分析卻指難下確切結論。他綜合德國假期增加、工會罷工等因素過去數十年所促成的短工時,發現最終效果取決經濟結構,只有員工大量超時工作,僱主以機器取代勞力,客人減少買貴貨,才會削弱就業。

有調查顯示東亞僱員比歐洲、南美人士不快,但隨社會變得富裕,仿傚歐洲般減低工時、改善生活已成大勢所趨。只要參考新加坡般列入合理豁免(如經理、行政人員),不止標時削弱競爭力之說難以站得住腳,反有可能因缺乏適當保障,嚇怕重視生活、工作平衡的人才。

台灣今年將標準工時由兩周84小時,降至每周40小時,月初還通過休息日工作逾兩倍支薪,確保打工仔能盡量一周雙休。日本亦剛通過,任何公司有員工每月加班逾80小時,又或多次因僱員「過勞死」而作賠償者,名字均會公開,明年官方料制定更詳盡的加班限制。

當然,立法只是改善職場文化的首步,商企短期還是會拼命尋找過牆梯。已有台灣公司派發兩張工時卡,各用於官方檢查及內部記錄,也有僱主強制員工調整及預排假期,以求避免違返雙休要求。

不過,只要愈來愈多僱主真心誠意相信,減低工時有利員工、部門或企業福祉,主動超越法律最低要求,如東京政府要求公務員晚上8點前必須下班、藥廠賽諾菲在港容許僱員放假做運動,則善待員工文化料能更快紮根東亞,僱員才不用再面對加班是因偷懶那般似是而非的指控,能好好改善士氣。

全球工時排名

排名 城市 每周平均工時
1 香港 50.1
2 孟買 43.8
3 墨西哥城 43.5
4 新德里 42.6
5 曼谷 42.1
6 杜拜 42.0
7 內羅畢 42.0
8 台北 41.2
9 雅加達 40.4
10 波哥大 40.3
15 東京 39.5
16 上海 39.4
22 北京 37.8
71 巴黎 30.8

資料來源:UBS Prizes and Earnings 2015

亞太區工時規定

地區 每周標準工時 加班限制 每周工時上限 加班薪酬或額外假期
澳洲 38 合理時數 沒列明 無全國規定
內地 40 每日3小時及每月36小時 48 1.5倍支薪,無全國補假規定
日本 40 一般每月45小時、每年360小時 無全國限制 1.25至1.5倍支薪
台灣 40 每日工時不過12小時,每月可加班46小時 沒列明 至少1.33倍支薪或按協議補假
南韓 40 每周12小時 52 1.5倍支薪或按協議補假
馬來西亞 48 每月64小時 62 1.5倍支薪
新加坡 44 每日工時不過12小時,每月可加班72小時 61 1.5倍支薪

資料來源︰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台灣勞動部及綜合報道

撰文 : 沈帥青